司法部公布案例:消防队竟将活动分配到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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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布案例:消防队竟将活动分配到镇上,

10月13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商执法典型案例。这是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布的第二批案件。重点针对话题不合格、屡次骚扰商家、设定目标处罚没收等问题。今日大纪元:公安辅警对司法部指导的多家企业进行独立评估认为,针对涉企检查“主体不合格”问题,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今年3月,有人向天津市区管办行政办公室举报,两人称某特定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并进入营业区域共同未出示身份证件进行安全检查,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针对这一问题,区政府执法行政办公室依法进行了管理。经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提供辅助安全管理工作,涉案两人均为相关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检查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检验、审判等第三方机构、科研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辅助人员、网格工、临时工等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检查。 “关于违反子——区政府独立组织第三方机构人员进行行政检查的,区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出具相关文件或者进一步调整对街道、镇的行政检查工作。另一起案件显示,今年4月,贵州省某县县政法局在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中发现,2025年3月,当地县保安公司交通运输官员的两名警务监督曾被当地公司绑架。针对这一问题,县政府局依法进行了管理。经调查核实,两名涉案辅警能够联合行政检查。县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局依法下发《行政执法监察意见》,要求县公安局举一反三,实行系统化管理。县公安局约谈交警大队大队长和两名督察,对他们进行提醒、批评和教育。同时,按照“扫码进企业”的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在进入企业查验前申请并出示二维码查验,实现执法检查全程跟踪、全程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随机检查问题。重复业务骚扰:2家公司年内接待336名检查员针对“涉商检查频率过高、屡次骚扰企业”问题,司法部表示,各级政府法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创新工作模式,破除过度检查,确保企业安心经营。常见案例显示,今年3月,内蒙古某矿业公司向自治区规范涉企行政法规专项行动组举报,对位于某地市的两家公司子公司实施了2024年,共接受各类检查和行政派生、县级各类检查44次,发现检查人员缺口336人,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专门就业小组负责问题线索的处理,自治区政府局和当地市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就按照法律规定。两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已成立工作组,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经调查核实,商家反映的问题属实。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缺乏统筹协调。在没有充分优化检查流程的情况下,联合检查不能并存,而且检查频率非常高。市政府局已下达行政函,责令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实行“一次全面检查”,从源头减少重复检查。 2025年以来,同类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检查频次较2024年同期下降33%。 设定指标s: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街道每月至少实施2次行政处罚。专项行动规范依法管理相关执法,发现部分行政执法机构违反规定设定收缴指标,存在违反程序等问题,侵犯了企业合法权益。今年4月,河南省某县政法办在管理指导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工作时发现,近6个月来,全县23个街道、乡镇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组织”起来。每月处罚次数稳定在2至3起,罚款成本集中在2000元至2500元。县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局已介入依法制定执法管理程序。县政府行政执法监察局从执法人员处获悉,县消防救援大队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次、罚款2000元以上”的艰巨任务,并规定了“打卡”时间。 《行政执法监督意见》向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要求其立即取消罚款数量和金额的考核要求,端正执法的罚款导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杜绝以罚款代管、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另一个案例本周三,江西某县政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局存在不按执法文件执行、执法人员通过微信收取罚款等问题。经调查核实,2025年4月7日,执法人员曹某第一时间到达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某等人发现有一辆货车正在上传检查。在执法人员不足2人且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曹某对司机处以2100元的处罚。曹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程序和拒收罚款程序的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受县人民政府政府法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导。县纪委监委认为,口头扣押曹某《行政执法证》,对曹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深入审查。新京报记者 荥阳 编辑 范怡静 校对 刘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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